在现实生活中,假如借款给了a,然而a因为突发意外死了,或者无法债务,这个时候知道a曾经借款给b,那这个时候就可以采取代位权,向b发起诉讼。我们今天要介绍的就是“代位权诉讼与财产保全”,由于要跟b发起代位权诉讼,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b财产保全的问题,对于这种情况,华律网小编为大家下面一一展开介绍。
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依照这一,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也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代位权诉讼。简而言之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追索权时,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的债务人,并要求其还债的一种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