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能否做诉讼保全

  诉讼保全是对利害关系人财产的,诉讼保全是什么意思,诉讼保全的范围是什么,是不是所有财产都可以做诉讼保全,有哪些可以做诉讼保全,期房能否做诉讼保全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期房能否做诉讼保全”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的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汽车要提供车户证明,房屋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书等,以防错将他人的财产查封、。对案外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本案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能采取保全措施。诉讼保全的对象界定应以法人、所有,且能够处分为原则。不是所有,如土地、物品,或非自己所有,如保管、租借他人之物,或自己所有,但受管制的物品,均不能进行财产保全。有两种情况例外,一是自己所有,但是法律予以财产保全的,例如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军队的战备、军需物质、款项,以及公益事业和慈善机构办公财产、救灾扶贫专户也进行财产保全;二自己所有,但法律允许予以财产保全,则必须严格依法律的范围,例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权下可以处分的财物应严格进行财产保全,法律被申请人的到期应得收益或债权,必须在有充分的和第三人就自己与被申请人享有的债权没有争议的前提下适用。

诉前保全案号是什么意思

  在很多时候我们处理案件会遇到诉前保全的相关知识,所以我们要了解很多的诉前保全的知识,才能我么你自己的财产,自然关于诉前保全案件号我们也要了解清楚了,下面就有华律网小编来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知识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申请,由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如不是因财产利益之争,而是人身名誉之争,无给付内容的,法院就不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保全房子诉讼费怎么收

  出现各种纠纷,需要闹到法院打官司,打官司的过程中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比如房子之类的,但是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就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才行。那么保全房子诉讼费怎么收?针对这个问题,相信大多数人是不了解的并且比较想知道的,那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内容吧,同时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是什么意思

  在现代生活中,保险作为一种产品,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车险,人身意外保险,养老保险等等,然而现在又出现了一种新型的保险—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那么什么是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财产保全责任险,即将保险产品设计为一种虚拟的物,为当事人的诉讼财产保全提供。该险种中,财产保全申请人在本保险产品中的地位为投保人。保险公司在诉讼财产保全中是提供“物——保险产品”的主体,保险公司不是民事诉讼法的财产保全制度中的人,其就像一个生产出“实物产品”的生产者一样,将其产品卖给了投保人。投保人,即财产保全申请人以其购买的产品作为物为其财产保全申请提供。保险公司的义务,按照保险条款及保单的固有内容履行保险义务。

案外人提出的财产保全要怎么处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纠纷在我们协商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会进行一些诉讼。那么这样在一些纠纷中,难免就会造成财产的损失,造成财产的损失就会涉及到一定赔偿问题。故下面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说明一下关于案外人提出的财产保全要怎么处理。

  1、最高《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试行)》第:“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做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由审理案件的审判庭负责执行。”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属于执行工作,审理、执行工作应遵循该。因此,案外人对本案中财产保全的,应适用《民诉法》执行程序的。

诉讼中保全收费标准

  民事纠纷中经常会有财产保全的情况发生,因为财产保全可以保障法院判决当事人的得到有效的实现。财产保全在民事诉讼审理前或者民事诉讼审理中都可以进行,那么,申请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就这个问题进行,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下文内容。

  1、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诉前)。

诉前保全后怎么处理

  在民事诉讼中,当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等等行为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那么,诉前保全后怎么处理呢?我们应该如何做才能保全自己的权益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的法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4、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应当解除保全。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受到被申请人的人。

诉讼保全费用要多少

  是多少呢?国家是否对此有统一的标准呢?由于很多人想要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诉讼保全费用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1、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二)申请保全措施;”该办法第三章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的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

民间借贷诉讼保全怎么进行

  民间借贷现象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它指的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那么,您是否知道民间借贷诉讼保全是怎样进行以及诉讼流程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华律网小编就为您整理出相关的知识,供您阅读,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1、根据《若干》,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专利侵权的诉讼保全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于专利权的认识越来越多,也对这个的也看得更重了,而对于这类的侵权行为诉讼亦需要有所了解。那么,您是否知道专利侵权的诉讼保全是怎么回事呢?那么,接下来就由华律网小编就为您整理出相关的知识,供您阅读,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公证保全,一般是专利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就存在的侵权行为,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对其购买侵权产品的过程及购得的侵权产品进行公证,或对侵权现场(如许诺销售)或对侵权产品的安装地进行勘查公证,取得公证书,从而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在公证取证的过程中,专利权人最好主动向销售者产品宣传册、销售侵权产品人员的名片、购货或收据,以进一步的明确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同时专利权人可要求公证机关对前述资料的来源和真实性作出说明,一并记载在公证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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