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经济高度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提高,诉讼当事人争诉地的目的在于获得赔偿、救济,为了这一目的最终能够实现,财产保全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如何进行民事诉讼保全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的法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人提供。诉中财产保全由当事人提出或法院依职权决定,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申请人提供的,法院依法驳回其申请。申请人提供可以以自己的财产作为,也可以由第三人作为人提供。提供的具体数额,司法实践中要求与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数额相当,例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2万元,申请人就要向法院提交2万元作为。此2万元即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与之相等值的固定资产。诉前财产保全,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提出申请。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时间起诉的,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保全措施的管辖。